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_24年注会会计划重点
注会会计第五章投资性房地产的学习走向尾声,注会知识点仅靠学习背诵完全不够,需要通过大量习题来摸索答题技巧,这需要考生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请牢记努力是柴,成功是火,要想火旺,必须加柴!以下为第五章知识点,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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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章节】
第五章:投资性房地产
第四节: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和处置
【知 识 点】
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
(一)投资性房地产转换形式和转换日
转换形式 |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与“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点拨】 | |
转换日 |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 租赁期开始日或确定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日期。“空置建筑物或在建建筑物”用于出租,转换日为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的日期 |
“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 | 房地产达到自用状态,即企业开始将其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的日期 | |
“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存货” | 租赁期届满,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明将其重新开发用于对外出售的日期 |
点拨:
必须有确凿证据表明转换是合理的,如功能、性能等方面实质性的变化和重大的结构性调整。
(二)房地产转换的会计处理
1.成本模式
成本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与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如下图所示:
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与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
2.公允价值模式
点拨:
正常情况下,资产价值的变动应先计入损益,进而影响所有者权益,但“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可能会出现非常大的贷方差额,若计入损益,可能会出现人为调节当期利润的现象,从而使会计信息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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