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经营的列报_24年注册会计师会计划重点
注册会计师会计科目第十五章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虽然不是特别重要的章节,但在历年考试中仍多次以客观题的形式进行考核,甚至曾考查过计算分析题的题型。考生们在考场上的得分来源于每一分的累积,考生请重视本考点,以保证考场上的得分。
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六门科目中,无论是计算偏多的理科类科目,还是对理解和记忆有一定要求的文科类科目,备考的最终环节都要回归教材,东奥根据轻一老师的授课讲义,摘取归纳了其中的重要知识点,便于考生的复习与总结,点击开始学习>
【所属章节】
第十五章: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第二节:终止经营
【知 识 点】
终止经营的列报
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不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其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及处置损益应当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应当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企业在处置终止经营的过程中可能附带产生一些增量费用,如果不进行该项处置就不会产生这些费用,企业应当将这些增量费用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提示: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相关损益的列报:
(1)符合终止经营的,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2)不符合终止经营的,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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