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非营利组织特定业务的会计核算_24年注册会计师会计划重点
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科目第三十章是教材中的最后一章,本章考题一般为客观题,分数适中,属于比较重要章节。下文为第三十章的重要知识点民间非营利组织特定业务的会计核算,完成复习后考生需要使用习题及模拟题巩固训练,在不断查漏补缺中,做到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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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章节】
第三十章 政府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
第三节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
【知 识 点】
民间非营利组织特定业务的会计核算
(一)捐赠业务
1.捐赠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 | 捐赠【点拨】通常是指捐赠人自愿地将现金或其他资产无偿地转让给受赠人,或者无偿地清偿或取消受赠人的负债 |
特征 | (1)无偿性 (2)自愿性 (3)捐赠交易中转让资产或劳务不属于所有者的投入或向所有者的分配 |
计量 | (1)现金资产,按实际收到金额入账 (2)非现金资产,捐赠方提供的凭据金额与公允价值相差不大,按凭据金额入账,否则按公允价值入账 (3)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捐赠资产的有关凭据或公允价值以外币计量的,应当按照取得资产当日的市场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记账。当汇率波动较小时,也可以采用当期期初的汇率进行折算 |
关注 | (1)应当区分捐赠与受托代理交易等类似交易 (2)可能某项交易中仅有一部分属于捐赠交易 (3)应当区分政府补助收入与捐赠收入 (4)捐赠收入分为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 (5)由于捐赠承诺不满足非交换交易收入的确认条件,所以民间非营利组织对于捐赠承诺,不应予以确认捐赠收入,但可以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相关披露 (6)劳务捐赠是捐赠的一种,即捐赠人自愿地向受赠人无偿提供劳务。民间非营利组织对于其接受的劳务捐赠,不予确认,但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相关披露 |
点拨:
(1)捐赠属于非交换交易。
(2)捐赠人和受赠人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2.捐赠收入的核算
(1)接受捐赠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捐赠收入—限定性收入(有限定用途)
—非限定性收入(无限定用途)
提示:
①对于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时发生的应归属于其自身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应当计入当期费用,借记“筹资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②对于接受的附条件捐赠,如果存在需要偿还全部或部分捐赠资产或者相应金额的现时义务时(如因无法满足捐赠所附条件而必须将部分捐赠款退还给捐赠人时),按照需要偿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2)如果限定性捐赠收入的限制在确认收入的当期得以解除
借:捐赠收入—限定性收入
贷:捐赠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3)期末【点拨】
借:捐赠收入—限定性收入
贷:限定性净资产
借:捐赠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贷:非限定性净资产
点拨:
期末,限定性收入转入限定性净资产,非限定性收入转入非限定性净资产。
(二)受托代理业务
1.受托代理业务的概念
受托代理业务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从委托方收到受托资产,并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将资产转赠给指定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受托代理过程。
2.受托代理业务的界定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的受托代理业务,是指有明确的转赠或者转交协议,或者虽然无协议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业务。
(1)民间非营利组织在取得资产的同时即产生了向具体受益人转赠或转交资产的现时义务,不会导致自身净资产的增加。
(2)民间非营利组织仅起到中介而非主导发起作用,帮助委托人将资产转赠或转交给指定的受益人【点拨】,并且没有权利改变受益人,也没有权利改变资产的用途。
(3)委托人已明确指出了具体受益人个人的姓名或受益单位的名称,包括从民间非营利组织提供的名单中指定一个或若干个受益人。
点拨:
(1)受托代理业务中,受托代理资产的受益人是由委托人具体指定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没有变更的权力;
(2)在限定性捐赠中,民间非营利组织在按照资产提供者要求使用这些受赠资产的前提下,具有一定的自主权,可以在资产提供者的限定范围内选择具体的受益人。
3.受托代理业务的核算
(1)收到受托代理资产时
受托代理资产的入账价值应当比照接受捐赠资产确定。
借:受托代理资产
贷:受托代理负债
(2)在转赠或者转出受托代理资产时
借:受托代理负债
贷:受托代理资产(账面余额)
(3)收到的受托代理资产如果为现金、银行存款或者其他货币资金
①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受托代理资产等
贷:受托代理负债
②转赠或转出时
借:受托代理负债
贷:银行存款—受托代理资产等
民间非营利组织从事受托代理业务时发生的应归属于其自身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应当计入当期费用,借记“其他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会费收入【点拨】
点拨:
(1)一般情况下,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费收入为非限定性收入,除非相关资产提供者对资产的使用设置了限制;
(2)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费收入通常属于非交换交易收入。
1.收到时
(1)当期会费
借:银行存款等
贷:会费收入—非限定性收入(无限定用途)
—限定性收入(有限定用途)
(2)本年收到以后年度会费
借:银行存款等
贷:预收账款
2.期末
借:会费收入—限定性收入
贷:限定性净资产
借:会费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贷:非限定性净资产
(四)业务活动成本【点拨】
点拨:
如果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政府提供的专项资金补助,可以在“政府补助收入—限定性收入”科目下设置“专项补助收入”进行核算;同时,在“业务活动成本”科目下设置“专项补助成本”,归集当期为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
业务活动成本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为了实现其业务活动目标、开展某项目活动或者提供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民间非营利组织按规定出资设立其他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计入当期费用。设立与实现本组织业务活动目标相关的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相关出资金额记入“业务活动成本”科目;设立与实现本组织业务活动目标不相关的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相关出资金额记入“其他费用”科目。
1.发生的业务活动成本
借:业务活动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
2.会计期末
借:非限定性净资产
贷:业务活动成本
(五)净资产
按照是否受到限制,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净资产分为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
1.限定性净资产的核算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设置“限定性净资产”科目来核算本单位的限定性净资产,并可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限定性净资产”科目下设置相应的二级科目和明细科目。
(1)期末结转限定性收入
借:捐赠收入—限定性收入
政府补助收入—限定性收入等
贷:限定性净资产
(2)限定性净资产的重分类
如果限定性净资产的限制已经解除,应当对净资产进行重新分类,将限定性净资产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
借:限定性净资产
贷:非限定性净资产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区分限制解除的不同情况,确定将限定性净资产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的金额:
情形 | 非限定性净资产金额的确定 | |
收到资产后的特定时期之内使用 | 应当在相应期间之内按照实际使用的相关资产金额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 | |
收到资产后的特定日期之后使用 | 应当在该特定日期全额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 | |
设置用途限制 | 应当在使用时按照实际用于规定用途的相关资产金额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 | (1)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仅设置用途限制的,应当自取得该资产开始,按照计提折旧或计提摊销【点拨】的金额,分期将相关限定性净资产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 (2)在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时,应当将尚未重分类的相关限定性净资产全额转为非限定性资产 |
在特定时期之内或特定日期之后将限定性净资产用于特定用途 | 应当在相应期间之内或相应日期之后按照实际用于规定用途的相关资产金额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 | (1)要求在收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后的某个特定时期之内将该项资产用于特定用途的,应当在该规定时期内,对相关限定性净资产金额按期平均分摊,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 (2)要求在收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后的某个特定日期之后将该项资产用于特定用途的,应当在特定日期之后,自资产用于规定用途开始,在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年限内,对相关限定性净资产金额按期平均分摊,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 |
撤销对限定性净资产所设置限制的 | 应当在撤销时全额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 |
点拨:
与限定性净资产相关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应当按照制度规定计提折旧或计提摊销。
2.非限定性净资产的核算
(1)期末结转非限定性收入和成本费用项目
借:捐赠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会费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提供服务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政府补助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商品销售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投资收益—非限定性收入
其他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贷:非限定性净资产
借:非限定性净资产
贷:业务活动成本
管理费用
筹资费用
其他费用
(2)非限定性净资产的重分类【点拨】
点拨:
限定性净资产可重分类为非限定性净资产,非限定性净资产也可以重分类为限定性净资产。
以前期间未设置限制的资产,在有些情况下,资源提供者或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会对其增加时间或用途限制,此时应将非限定性净资产转入限定性净资产。
借:非限定性净资产
贷:限定性净资产
3.调整以前年度收入、费用项目对净资产的影响
如果因调整以前期间收入、费用项目而涉及调整非限定性净资产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就需要调整的金额,借记或贷记有关科目,贷记或借记“非限定性净资产”或“限定性净资产”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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