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设置什么二级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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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在“应交税费”下设二级科目包括,应交增值税(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等三级明细)、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及代扣代交增值税等
1.应交增值税:这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最主要的二级明细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应交和未交的增值税。在“应交增值税”二级科目下,还可以设置多个三级明细科目,如“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等,以便更详细地核算增值税的各个环节。
2.未交增值税:用于核算企业月终时从“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转入多交的增值税。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交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
3.预交增值税:用于核算企业已预缴的增值税。当企业提前向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时,应计入此科目。
4.简易计税:适用于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税项目,如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后,部分原项目仍可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5.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用于核算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应交的增值税。
6.代扣代交增值税:当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增值税时,应计入此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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