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类科目有哪些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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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类科目主要包括:
一.基本存货类科目
原材料:指企业用于生产加工的未经加工或部分加工的物料。这是存货中最基础的部分,也是生产过程的起点。
在产品:指已经开始加工但尚未完成的产品。这些产品处于生产过程中的某个阶段,尚未达到最终的销售状态。
产成品:指已经完成生产加工并可以出售的产品。这些产品已经完成了全部生产过程,并准备进入销售环节。
委托加工物资:指企业委托加工的物资,包括委托加工的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这些物资在加工过程中,其所有权仍然属于企业,但加工过程由外部单位完成。
二.其他存货类科目
包装物:指为了包装产品而使用的各种包装容器,如箱、桶、瓶、袋、盒、纸等。这些包装物在产品销售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保护作用,并可能随同产品销售给客户。
低值易耗品:指企业持有的单项价值较低、使用期限较短的劳动资料,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等。这些物品在使用过程中会逐渐磨损或消耗,但其价值相对较低,因此通常被归类为存货进行管理。
材料成本差异:在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情况下,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会形成材料成本差异。这个差异科目用于反映材料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偏离程度。
库存商品:指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以及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库存商品是企业存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销售收入的主要来源。
存货跌价准备:当存货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企业应当按照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这个准备科目用于反映存货可能发生的减值损失。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
提示:
⑴存货区别于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的最基本的特征是,企业持有存货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出售。
⑵为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而储备的各种物资,不能作为企业的存货。(“工程物资”)
⑶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制造完成或修理验收入库后,应视同企业的产成品。(即企业为加工或修理产品发生的材料、人工费等作为企业存货核算)
⑷周转材料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⑸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入的用于建造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属于企业的存货。
⑹委托加工物资。
⑺在途物资。
⑻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
⑼受托代销商品:由于受托方未获得相关商品控制权,因而,不能确认为受托方的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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