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有事项的列报_25年注册会计师会计考点抢学
注册会计师会计科目第十二章或有事项的预习即将结束,以下为该章节最后一个知识点或有事项的列报,从预计负债的列报、或有负债的披露和或有资产的披露三个方面学习这一知识点,下文已经为大家梳理好了,一起来打卡预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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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有事项的列报
一、预计负债的列报
企业因或有事项而确认的负债(预计负债)应单独反映,不与其他负债一起反映。如果企业确认的预计负债是由多项或有事项引起的,在报表上则通过“预计负债”项目进行总括反映。
二、或有负债的披露
或有负债(潜在义务和现时义务)不符合负债的确认条件,不确认负债。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有关信息(不包括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
在涉及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的情况下,按相关规定披露全部或部分信息预期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企业无须披露这些信息,但应当披露该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的性质,以及没有披露这些信息的事实和原因。
三、或有资产的披露
企业通常不应当披露或有资产,但或有资产很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应当披露其形成的原因、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等。
知识点来源:第十二章 或有事项
注:以上内容选自张志凤老师24年《会计》基础阶段课程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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