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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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保理
应收账款保理是企业将赊销形成的未到期应收账款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转让给保理商,以获得银行的流动资金支持,加快资金的周转。
种类:
1. 有追索权保理:
供应商将债权转让给保理商,供应商向保理商融通货币资金后,如果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保理商有权向供应商要求偿还预付的货币资金,保理商具有全部“追索权”。
2. 无追索权保理:
是指保理商将销售合同完全买断,并承担全部的收款风险。
3. 明保理:
指保理商和供应商需要将销售合同被转让的情况通知购货商,并签订保理商、供应商、购货商之间的三方合同。
4. 暗保理:
指供应商为了避免让客户知道自己因流动资金不足而转让应收账款,并不将债权转让情况通知客户,货款到期时仍由供应商出面催款,再向银行偿还借款。
5. 折扣保理:
又称为融资保理,即在销售合同到期前保理商将剩余未收款部分先预付给销售商,一般不超过全部合同额的70%~90%。
6. 到期保理:
指保理商并不提供预付账款融资,而是在赊销到期时才支付,届时不管货款是否收到,保理商都必须向销售商支付货款。
作用:
1. 融资功能;实质是一种利用未到期应收账款这种流动资产作为抵押从而获得银行短期借款的一种融资方式。
2. 减轻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负担;推行保理业务体现了市场分工思想。
3. 减少坏账损失、降低经营风险。
4. 改善企业的财务结构;将企业的应收账款与货币资金进行置换。企业通过出售应收账款,将流动性稍弱的应收账款置换为具有高度流动性的货币资金,增强了企业资产的流动性,提高了企业的债务清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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