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与职称对应,可作申报高一级职称条件!多地还可免试高会?
对于财会从业者来说,一张张财会证书既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负担,考证永远都是正在进行时。行业内证书之多,大家难免会陷入“既要又要”的两难抉择。为减少重复评价,减轻人员负担,国家多次发文推进通职业资格制度与职称制度的互认与互免。这对本就极具含金量的注会证书更是锦上添花。现在陆续有省份发布互认与互免政策,不同地区注册会计师与哪些职称对应?哪些地区的注册会计师可以免考高级会计考试?东奥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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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人社部发布《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进一步推进会计行业职业资格与职称间的互认,促进职称制度与会计人员培养、使用相结合。
2021年末,财政部印发《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年)》,再一次强调推进“研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与注册会计师等职业资格考试科目互认”。
各地响应国家号召,纷纷发布互认政策。但由于不同地区对人才的需求不同,对于注册会计师的互认关系的确定也有所差异。东奥盘点了各地发布的注册会计师互认政策,形成如下政策地图,一起来看!
地区 | 对应关系 | 政策原文 |
北京 | 对应会计师 | 查看原文> |
广东 | 对应会计师或审计师 | 查看原文> |
贵州 | 对应审计师 | 查看原文> |
云南 | 对应会计师 | 查看原文> |
天津 | 对应会计师或审计师 | 查看原文> |
内蒙古 | 对应会计师或审计师 | 查看原文> |
黑龙江 | 对应审计师 | 查看原文> |
福建 | 对应会计师或审计师 | 查看原文> |
山东 | 对应会计师或审计师 | 查看原文> |
湖北 | 对应会计师或审计师 | 查看原文> |
广西 | 对应会计师或审计师 | 查看原文> |
宁夏 | 对应会计师或审计师 | 查看原文> |
新疆 | 对应会计师或审计师 | 查看原文> |
重庆 | 对应会计师 | 查看原文> |
四川 | 对应会计师或审计师 | 查看原文> |
互认机制不仅给注会考生带来了更为广阔的就业空间,“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也给想要继续“深造”的注会证书持证人减轻了不少考试压力,满足条件的注册会计师,可以更进一步申报高级会计职称。
在部分地区,注册会计师不仅“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甚至符合特定条件后,还可免试高级会计考试!都哪些地区执行了此类政策?下文为大家整理好了,一起来看!
通过考试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在会计中介机构连续执业2年以上,或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可免于参加全国会计高级资格考试,按照职称评审要求和有关程序规定直接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
经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且申报高级会计师时会员关系属于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可免于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试分数按我省当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平均分偏上折算。
注册会计师执业或非执业会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视同通过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
1.经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
2.累计在会计师事务所注册执业满7年;
3.申报时会员关系应当属于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湖北:《湖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通过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或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近5年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符合评审申报基本条件。
通过考试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在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执业3年以上,可免于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按照职称评审相关要求和程序直接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
注册会计师仅需在藏执业5年以上,免于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可申报会计系列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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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注会考生来说,注会证书地位虽高,但部分企业却对职称更为认可,互认机制的执行,无疑给注会考试带来了更多的发展机会。注册会计师考试是一块敲门砖,它给我们带来了更多的机会!拿到注册会计师证书不一定等于成功,但抓住了机会的人一定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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