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热点杂谈:讲一讲年终奖背后的故事
年终奖背后的故事 | 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延期的影响 |
正值辞旧迎新,年终奖的话题又被提到了眼前。关于年终奖大家还有很多疑问,如“年终双薪和年终奖一样吗?”“年终奖是否并入工资总额?”“年终奖并入工资总额对公司的影响?”等等,东奥会计在线整理了大家关注较高的几个话题,并进行解答,一起来看看吧!针对大众关注较高的热点话题,东奥也会陆续为大家解答,请持续关注东奥注会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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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双薪和年终奖其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并不能把二者等同。
▎年底双薪:发放的是工资,也就是所谓的"第13个月工资"。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法律条文规定,要求企业必须支付员工13个月的工资。但是,很多企业在招聘的时候作为一种吸引优秀人才的条件之一明确表示:只要在公司工作满12个月或者在年底之前转正,那么在年底的时候,就可以享受第13个月的工资。因此,在本质上,年底双薪其实属于工资的一部分。
▎年终奖:是每年度末,企业给予员工的一种奖励,一般根据员工全年工作的考核结果进行发放,而且具体金额的弹性较大,表现优异者可能数十万,吊车尾员工可能也就几百,甚至没有年终奖。
总结:
二者的相同之处在于都不强制支付,不同之处是年底双薪与月收入挂钩,一般是一个月发2个月工资;而年终奖的弹性更大,没有上下金额限制,一般由公司制度规定或者公司老板和高层决定。
我们先来看一下相关定义,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工资总额指的是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来自国家统计局1号令)
总结:
年终奖是属于工资总额的一部分。
首先,企业所得税中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也就是说企业发放的年终奖是可以据实扣除的,
其次,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限额是与工资总额有关系的,工资总额的基数大,那么允许扣除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会更多。
项目 | 扣除限额的基本规定 | 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处理 |
职工福利费 |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 | 不得扣除 |
工会经费 |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 | 不得扣除 |
职工教育经费 |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 | 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
如果一个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如果当年发放的奖金金额为10万元,我们来简单算一下,可以扣除的总数为10*(1+14%+2%+8%)=14.8万元,相当于节约企业企业所得税14.8*25%=3.7万元,那如果是100万元,或者更多的年终奖呢!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也可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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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它计税的一些限制性要求的:
1、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选择单独计税的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2、居民个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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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本文,大家对年终奖是否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辞旧迎新,新考季也已经到来,新年新气象,预祝各位朋友都能在2023年注会考试中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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