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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_2019年注会税法基础阶段知识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于亚男2019-05-14 11:33:56
报考科目数量

3科

学习时长

日均>3h

注册会计师考试已经进入到备考阶段了,为了帮助大家,东奥小编摘取了2019年基础班的部分知识点,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_2019年注会税法基础阶段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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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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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增值税

【知识点】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销售劳务、销售服务、销售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二、增值税纳税人特殊情况

1.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

承包人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2.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银行)为增值税纳税人。

3.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

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增值税会计核算。

三、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销售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希望大家合理安排好自己的时间,顺利通过注册会计师税法科目的考试。

注:以上内容选自王颖老师《税法》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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