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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经营租赁增值税_2019年注会税法基础阶段知识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郭晶2019-05-28 11:42:06
报考科目数量

3科

学习时长

日均>3h

学习就是成长过程的关键,成长中一定需要学习和积累。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注册会计师税法基础班知识点,快来看吧!

不动产经营租赁增值税_2019年注会税法基础阶段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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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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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增值税法

【知识点】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管

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管

根据《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适用范围

1.适用于:纳税人出租取得的不动产。

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注释】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适用下列政策。

2.不适用于:纳税人提供道路通行服务

勤奋学习应体现在我们生活和学习中的每一个环节,并且坚持不懈,才能给自己的目标创造成功的机会。东奥祝同学们顺利通关注会税法

(注:以上内容选自王颖老师《税法》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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