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经营租赁增值税_2019年注会税法基础阶段知识点
学习就是成长过程的关键,成长中一定需要学习和积累。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注册会计师税法基础班知识点,快来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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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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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增值税法
【知识点】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管
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管
根据《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适用范围
1.适用于:纳税人出租取得的不动产。
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注释】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适用下列政策。
2.不适用于:纳税人提供道路通行服务
勤奋学习应体现在我们生活和学习中的每一个环节,并且坚持不懈,才能给自己的目标创造成功的机会。东奥祝同学们顺利通关注会税法!
(注:以上内容选自王颖老师《税法》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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