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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税法应纳增值税计算_2019年注会税法基础阶段知识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郭晶2019-05-29 12:02:29
报考科目数量

3科

学习时长

日均>3h

注册会计师已经进入到备考阶段,考生们在备考过程中要熟知教材里面的知识点,为了帮助同学们更好的备考注册会计师,小编整理了基础班的部分知识点,快来看吧!

计算税法应纳增值税计算_2019年注会税法基础阶段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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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方法和应纳增值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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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增值税法

【知识点】计税方法和应纳增值税计算

计税方法和应纳增值税计算

1.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

(1)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10%)×3%

(2)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2.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

纳税人出租的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1)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2)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3.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1)出租不动产——非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2)出租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注会税法是注会考试科目中相对较难的科目,同学们一定要认真对待,才能为顺利通过考试提供保障。

(注:以上内容选自王颖老师《税法》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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