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注册会计师>税法>热门答疑>正文

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_2019年注会《税法》答疑精华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郭晶2019-07-08 13:40:17
报考科目数量

3科

学习时长

日均>3h

注会税法的知识点比较复杂,大面积的学习可能会抓不到重点,而答疑精华反而可以帮助同学们更好的理解,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税法科目答疑精华,希望可以助力同学们通关注册会计师税法!

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_2019年注会《税法》答疑精华

【例题】某市高尔夫球具生产企业2018年9月1日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一批球杆,价税合计为139.2万元,合同约定于9月5日、11月5日各支付50%价款,9月5日按照约定收到50%的价款,但并未给客户开具发票,已知高尔夫球具的消费税税率为10%,该企业9月就该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万元

A.6

B.12

C.14.04

D.0

答案:A

【知识点】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解析: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合同约定9月5日收取50%价款,所以相应款项发生纳税义务。应纳税额=139.2÷(1+16%)×50%×10%=6(万元)。

【问题】如果合同约定的付款日,对方没有付款,也有纳税义务吗?

【答疑】是的, 也要发生纳税义务的。

有针对性的问题解答往往可以让同学们更快的成长,同学们有不懂的问题要及时提问,东奥祝同学们顺利通关注册会计师考试

注:答疑内容出自东奥《税法》教研团队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1
打印
2025年注会1v1私人定制计划
盲盒免单
资料下载
查看资料
免费领取

学习方法指导

名师核心课程

零基础指引班

高质量章节测试

阶段学习计划

考试指南

学霸通关法

辅导课程
2025年注册会计师课程
辅导图书
2025年注册会计师图书
2025年注册会计师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