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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使用土地税法_2019年注会税法基础阶段知识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郭晶2019-07-23 10:35:55
报考科目数量

3科

学习时长

日均>3h

不是每一个贝壳里都有珍珠,但珍珠一定出现在贝壳中,不是每个人努力都会成功,但成功的人一定很努力,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注册会计师税法基础班知识点,快来看吧!

城镇使用土地税法_2019年注会税法基础阶段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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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使用土地税法

【所属章节】

第九章 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知识点】城镇使用土地税法

城镇使用土地税法

(一)纳税义务人(受益人纳税原则:谁使用、谁受益、谁纳税)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税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不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自己强大了,才不会惧怕无法预期的风雨,才能越飞越高,领略更精彩的风景,东奥祝同学们顺利通关注册会计师考试

(注:以上内容选自王颖老师《税法》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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