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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扣除原则和范围_2019年注会税法强化阶段知识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卢旺达2019-08-30 16:15:58
报考科目数量

3科

学习时长

日均>3h

没有谁能击垮你,除非你自甘堕落。不拼一把,你怎么知道自己是人物还是废物!2019年注册会计师备考,比你差的人没放弃,比你好的人仍在努力,你有什么资格说你无能为力!

税前扣除原则和范围_2019年注会税法强化阶段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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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

【所属章节】

第四章 企业所得税法

【知识点】税前扣除原则和范围

税前扣除原则和范围

一、扣除项目的原则

1.真实、合法;

2.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相关性原则、确定性原则、合理性原则。

3.核心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可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P204-205,P213

二、扣除项目的范围——共5项

1.成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成本;

2.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3.税金:指税金及附加;

4.损失;

5.扣除的其他支出。

三、扣除项目及其标准

1.工资、薪金支出;

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3.社会保险费;

4.利息费用;

5.借款费用;

6.汇兑损失;

7.业务招待费;

8.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9.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10.保险费;

11.租赁费;

12.劳动保护费;

13.公益性捐赠支出;

14.有关资产的费用;

15.总机构分摊的费用;

16.资产损失;

17.其他费用;

18.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9.财务会计上确认的支出(重复);

20.企业维简费支出;

21.棚户区改造支出;

22.金融企业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

23.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

实现自己既定的目标,必须能耐得住寂寞单干。备考注会考试的过程不可能一帆风顺,大家要克服困难,勇往直前。

(注:以上内容选自王颖老师《税法》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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