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扣除的项目_2019年注会税法强化阶段知识点
生活是公平的,哪怕吃了很多苦,只要你坚持下去,一定会有收获,即使最后失败了,你也获得了别人不具备的经历。为了帮助考生顺通关注会考试,小奥整理了强化阶段考点,一起来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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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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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企业所得税法
【知识点】不得扣除的项目
不得扣除的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等允许扣除)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做一个决定,并不难,难的是付诸行动,并且坚持到底。2019年注会考试时间为10月19-20日,既然大家选择了注会备考这条道路,那就坚持到底吧!
(注:以上内容选自王颖老师《税法》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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