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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建筑房产税与地上房屋建筑房产税_注会税法每日一考点及习题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卢旺达2019-09-30 09:54:53
报考科目数量

3科

学习时长

日均>3h

时时刻刻,我们都在为了一个梦想奋斗,甚至不惜一切的去拼搏,或许,在奋斗中,我们的方向不同。但是,我们有一样是相同的,那是自古就不变的,为了自己的梦奋斗不息。2019年cpa考试,大家加油哦!

地下建筑房产税与地上房屋建筑房产税_注会税法每日一考点及习题

每日一考点:地下建筑房产税与地上房屋建筑房产税的比较

【考点小结】地下建筑房产税与地上房屋建筑房产税的比较:

①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②出租地下建筑的房产税与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房产税规定完全相同。

③工业用途以及商业和其他用途的独立的地下建筑与地上房屋建筑房产税的区别仅是对应税房产的原值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了调整,即缩小了计税原值。工业用途的独立的地下建筑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商业和其他用途的独立的地下建筑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cpa

每日习题

【例题1·单选题】下列关于房产原值的有关规定,不正确的是(   )。

A.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要计入房产原值

B.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C.中央空调不计入房产原值

D.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答案】C

【解析】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对于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例题2·单选题】某企业2018年拥有一幢三层的办公楼,原值6000万元,将其中的1/3以每月15万元的不含税租金出租给其他单位使用,2018年4月底,原租户的租期到期,该企业将该幢办公楼进行改建,更换楼内电梯,将原值80万元的电梯更换为120万元的新电梯,并为该办公楼安装了300万元的智能化楼宇设施,这些改建工程于7月底完工,该企业所在地省人民政府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减除比例为30%,该企业2018年应纳房产税(    )万元。

A.51.49

B.52.38

C.53.05

D.53.19

【答案】D

【解析】2018年1~4月应纳房产税=6000×2/3×(1-30%)×1.2%×4/12+15×4×12%=11.2+7.2=18.4(万元)

2018年5~7月应纳房产税=6000×(1-30%)×1.2%×3/12=12.6(万元)

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

2018年8月至年底应纳房产税=(6000+120-80+300)×(1-30%)×1.2%×5/12=22.19(万元)

该企业2018年应纳房产税=18.4+12.6+22.19=53.19(万元)。

——以上注会考试相关考点和习题内容选自《马兆瑞基础班》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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