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环节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_2020年注会《税法》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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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高档化妆品生产厂家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月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10万元、增值税税款17.6万元,委托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成高档香水,支付不含税加工费3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全部收回,收回之后80%在当月对外销售,收到不含税销售款280万元,20%留存仓库。主管税务机关3月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企业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且甲厂对已销售部分也未缴纳消费税。已知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税务机关作出的以下决定中,正确的有( )。
A.责令甲厂补缴消费税46.94万元
B.责令甲厂补缴消费税105万元
C.对乙企业处以应代收代缴税款等额的罚款
D.对乙企业处以应代收代缴税款3倍的罚款
正确答案:A,C,D
【提问】不是50%以上3倍以下罚款吗?还是说此题不是考法条原文,而只是判断税务机关决定是否正确,所以只要在此范围内都是正确的?
【答疑】尊敬的学员,您好:
此题不是考法条原文,而只是判断税务机关决定是否正确,所以只要在此范围内都是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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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答疑内容出自东奥《税法》教研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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