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申报纳税_2020年注会《税法》答疑
约束不了自己是缺乏意志的一种表现,自己都管不住自己,备考难免会失败。小奥为各位考生整理了注册会计师税法的答疑,小伙伴快进来看看吧!
纳税人应当依法自行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的情形有( )。
A.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B.取得境外所得
C.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稿酬所得
D.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正确答案:A,B,D
【提问】C不是也是综合所得吗?
【答疑】哈喽!努力学习的小天使:
不是的哦,这个选项C说的是“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是没有综合所得的概念的。本题知识点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您再理解一下哦,如仍有疑问,欢迎您继续提问,祝您考试顺利通关~~
每个努力学习的小天使都会有收获的,加油!
学习不能好高骛远,须一步一个脚印;进步不能一步登天,须一步一级台阶。小奥这里也会继续帮助大家,为大家更新注册会计师考试答疑的!
注:答疑内容出自东奥《税法》教研团队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