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算_2020年注会《税法》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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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在市区的某日化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2月进口一批高档香水精,支付成交价格85万元,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及保险费共计5万元,日化厂缴纳进口环节税金后海关放行并开具了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日化厂当月领用进口高档香水精的80%用于生产高档化妆品。本月从国内购进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20万元、增值税19.2万元,销售高档化妆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0万元。该日化厂本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为多少万元?(已知:本月取得的增值税抵扣凭证在本月认证并抵扣,关税税率为50%,消费税税率为15%)
正确答案 :
进口高档香水精应纳关税=(85+5)×50%=90×50%=45(万元)
进口高档香水精应纳消费税=(90+45)÷(1-15%)×15%=23.82(万元)
进口高档香水精应纳增值税=(90+45+23.82)×16%=25.41(万元)
用外购高档化妆品连续生产高档化妆品,可以按生产领用量抵扣外购高档化妆品的已纳消费税。
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500×16%-25.41-19.2=35.39(万元)
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500×15%-23.82×80%=55.94(万元)
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35.39+55.94)×(1+7%+3%+2%)=102.29(万元)。
【提问】销售高档化妆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0万,在计算消费税的时候为什么直接乘以税率,而在前面单选第8题中就要除以1-税率,明明消费税是价内税啊,什么时候除什么时候不用呢?
【答疑】哈喽!努力学习的小天使:
消费税是价内税,给出的销售额是已经含着消费税的金额了。
简单的来说涉及组价的时候就要除以(1-消费税税率)再乘以消费税税率,如果题目中有销售额,则直接乘以消费税税率。
具体情况:
1.进口时:
(一)适用比例税率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实行从价定率办法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二)实行复合计税方法的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2.自产自用视同销售,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1-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您再理解一下,祝您考试轻松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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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答疑内容出自东奥《税法》教研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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