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征税范围(三)_202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重要知识点
学习并不是人生的全部。但,既然连人生的一部分——学习也无法征服,还能做什么呢?注册会计师税法重要知识点已更新,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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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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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增值税法
【知识点】增值税征税范围
增值税征税范围
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转让属于本项目。
【提示1】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提示2】纳税人通过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交易平台转让补充耕地指标,按照“销售无形资产”缴纳增值税,税率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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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注会考试知识点选自刘颖老师《注册会计师税法》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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