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额的计算_2020年CPA税法每日一大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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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计算问答题】某企业(非先进制造业,一般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无违法行为,也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2019年3月底的留抵税额为10万,4月末至9月末增值税留抵税额分别是18万元、28万元、12万元、37万元、55万元、65万元。2019年4月-9月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为255万元,其中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200万元、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税额35万元、农产品收购发票对应的进项税额为2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该企业可否享受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并说明理由。
(2)计算该企业进项构成比例。
(3)计算该企业申报退还留抵退税额的时间及退还的留抵退税额。
【答案及解析】
(1)该企业可享受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理由:该企业4-9月连续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分别是8万元、18万元、2万元、27万元、45万元、55万元,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为55万元,符合税法规定的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的条件。
(2)进项构成比例=(200+35)/255×100%=92.16%
(3)该企业可在10月份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该企业可申请退还的留抵退税额=(65-10)×92.16%×60%=30.41(万元)。
——以上注册会计考试相关考点内容选自马兆瑞老师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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