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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法_2020年CPA税法每日一考点及习题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张芳铭2020-09-24 09:00:00
报考科目数量

3科

学习时长

日均>3h

人越会对自己不满意,懂得改变自己去适应环境,反而能做出一些事情来。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不能总抱着拖延的心理去学习,立再多的目标都比不上一次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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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法_2020年CPA税法每日一考点及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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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义务人(★)

城建税的纳税人是指负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增值税、消费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同时也是城建税的扣缴义务人。

【提示】城建税没有覆盖到的特殊环节——各类纳税人的进口环节不缴纳城建税。

负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义务,并不是说同时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两种税才涉及缴纳城建税,而是指除特殊环节(进口)外,只要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中任何一种税,都会涉及城建税。

二、税率(★★★)(每年必考)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的基本规定

城市维护建设税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1.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

2.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中外合作油(气)田所在地在海上,其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1%的税率。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的特殊规定

代收代扣城建税——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代收代扣方所在地适用税率);

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经营地适用税率)。

三、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包含因素和不包含因素:

城建税计税依据的包含因素

城建税计税依据的不包含因素

1.纳税人向税务机关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2.纳税人被税务机关查补的增值税、消费税

3.纳税人出口货物免抵的增值税

1.纳税人进口环节被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

2.除增值税、消费税以外的其他税

3.非税款项(纳税人违反“两税”有关规定而被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等)

【提示】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城建税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适用税率

【2015年真题·单选题】位于市区的甲企业2015年7月销售产品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共计50万元,被税务机关查补增值税15万元并处罚款5万元,甲企业7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     )。

A.3.25万元

B.4.9万元

C.3.5万元

D.4.55万元

【答案】D

【解析】甲企业7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50+15)×7%=4.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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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注册会计考试相关考点内容选自刘颖老师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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