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2021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
注会税法在备考的时候需要同学们深入了解每一个税种,同学们在学习的时候要学会有技巧、有规划的记忆和理解。小编整理了2021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快来看看吧!2021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汇总>>>
【内容导航】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所属章节】
第十二章 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第二节 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
【知识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是指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或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包括港、澳、台企业)及其他组织的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简称代表机构)。
代表机构除应按我国相关工商法规办理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批准)外,还应当自领取工商登记证件(或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财务核算是否健全决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代表机构的所得税申报方式有两种:即据实申报和核定申报,但代表机构是否能选用据实申报企业所得税取决于其财务核算是否健全。
代表机构在境内的纳税义务不只是企业所得税,目前还有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一)企业所得税
代表机构应当就其归属所得依法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企业所得税由税务局管理。代表机构应按照实际履行的功能和承担的风险相配比的原则,准确计算其应税收入和应纳税所得额,并在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关链接】对账簿不健全,不能准确核算收入或成本费用,以及无法按照规定据实申报的代表机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主要的核定方式包括:
1.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
收入额=本期经费支出额/(1-核定利润率)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收入额×核定利润率×企业所得税税率
2.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收入总额×核定利润率×企业所得税税率
(二)其他税种
代表机构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应按照增值税的相关法规计算缴纳应纳税款。
同时,在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同时还需要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 ● ●
以上就是2021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相关内容。东奥注会名师刘颖老师的税法课已经开课,刘老师会帮助大家解决考试重难点,快来点击蓝字免费试听课程!
《税法》主讲名师:刘颖 授课特点:授课条理清晰,题目经典原创,引领行业前沿,将税法“碎”点归纳提炼、串联记忆。对考试重点、难点、疑点把握准确、分析透彻,在学员中享有崇高声誉和影响力。 |
注:以上注册会计师考试知识点选自刘颖老师《注册会计师税法》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