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服务、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转让不动产的计税规则_CPA税法重难点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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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服务、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转让不动产的计税规则
表1 建筑服务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计税规则一览表
纳税人行为及性质 | 项目情况(“营改增”为界) | 计税方法 | 异地提供建筑服务、不动产经营租赁 | 申报纳税 | |||
行为 | 性质 | 税额预缴及计算 | 主管税务机关 | 税额计算 | 主管 税务机关 | ||
建筑服务(不考虑疫情期间优惠政策) | 一般纳税人 | 老项目 | 简易 |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 建筑服务发生地 | 应纳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预缴 | 机构所在地 |
一般 |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9%)×2% | 应纳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9%)×9%-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预缴 | |||||
新项目 | |||||||
小规模纳税人(不含自然人) | 新项目或老项目 | 简易 |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 应纳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预缴 | |||
不动产经营租赁 | 一般纳税人 | 前取得 | 简易 |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 不动产所在地 |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预缴 | 机构所在地 |
一般 |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9%)×3% |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9%)×9%-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预缴 | |||||
后取得 | |||||||
小规模纳税人 | 前或后取得 | 简易 | 个体户出租住房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预缴 | |||
— | — | 自然人出租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 不动产所在地 | ||||
自然人出租非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 |||||||
除上述情形以外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 不动产所在地 |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预缴 | 机构所在地 |
表2 转让不动产增值税计税规则一览表
纳税人分类及性质 | 项目情况(“营改增”为界) | 计税方法 | 预缴税款 | 申报纳税 | |||
分类 | 性质 | 税额预缴及计算 | 主管税务机关 | 税额计算 | 主管税务机关 | ||
房开企业 | 一般纳税人 | 老项目 | 简易 |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5%)×3% | 主管税务机关 | 应纳税款=含税全价÷(1+5%)×5%-预缴 | 主管税务机关 |
一般 |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9%)×3% | 应纳税款=(含税全价-土地价)÷(1+9%)×9%-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预缴 | |||||
新项目 | |||||||
小规模纳税人 | 新或老项目 | 简易 |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5%)×3% | 应纳税款=含税全价÷(1+5%)×5%-预缴 | |||
非房开企业 | 一般纳税人 | 前取得 | 简易 | 应预缴税款=(含税全价-原价)÷(1+5%)×5% | 不动产所在地 | 应纳税款=(含税全价-原价)÷(1+5%)×5%-预缴 | 机构所在地 |
一般 | 应预缴税款=(含税全价-原价)÷(1+5%)×5% | 应纳税款=含税全价÷(1+9%)×9%-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预缴 | |||||
前自建 | 简易 | 应预缴税款=含税全价÷(1+5%)×5% | 应纳税款=含税全价÷(1+5%)×5%-预缴 | ||||
一般 | 应预缴税款=含税全价÷(1+5%)×5% | 应纳税款=含税全价÷(1+9%)×9%-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预缴 | |||||
后取得 | 一般 | 应预缴税款=(含税全价-原价)÷(1+5%)×5% | 应纳税款=含税全价÷(1+9%)×9%-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预缴 | ||||
后自建 | 应预缴税款=含税全价÷(1+5%)×5% | 应纳税款=含税全价÷(1+9%)×9%-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预缴 | |||||
小规模纳税人(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除外) | 前或后取得 | 简易 | 应预缴税款=(含税全价-原价)÷(1+5%)×5% | 应纳税款=(含税全价-原价)÷(1+5%)×5%-预缴 | |||
前或后自建 | 应预缴税款=含税全价÷(1+5%)×5% | 应纳税款=含税全价÷(1+5%)×5%-预缴 | |||||
个人(购买的住房) | — | — | — | 应纳税款=(含税全价-原价)÷(1+5%)×5% | 住房所在地 | ||
应纳税款=含税全价÷(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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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东奥会计在线为大家整理的建筑服务、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转让不动产的计税规则计算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理解这部分内容。努力就会有收获,东奥会计在线预祝大家顺利通过2022年注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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