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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征收管理_CPA税法重难点问答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李雪婷2022-08-02 16:44:30
报考科目数量

3科

学习时长

日均>3h

备考CPA税法,大家需要把握知识点的细节,而且学习过程中计算和记忆,也要学会辨析易错易混的知识点。帮助大家巩固所学,小伙伴们快来一起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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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征收管理_CPA税法重难点问答

■ 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除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消费税的特有规定之外,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基本一致。

【提示】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消费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二)纳税期限

消费税纳税期限的有关规定与增值税的相关规定一致。

(三)纳税地点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的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在各自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审批同意,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提示】卷烟批发企业的纳税地点比较特殊,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由总机构申报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发生退货的,其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可予以退还。纳税人办理退税手续时,应将开具的红字增值税发票、退税证明等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主管税务机关核对无误后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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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东奥会计在线为大家整理的消费税征收管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理解这部分内容。努力一定会有收获!东奥会计在线预祝大家顺利通过2022年注会考试

注:以上学习内容由东奥会计在线教务团队整理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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