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所得的计税规定_CPA税法重难点问答
税法在注会考试的科目中,难度虽然不大,但内容细碎,记忆性内容较多,与会计科目和实务联系紧密。以下是2022年CPA税法重难点问答,想要在考前查缺补漏的小伙伴不要错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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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偶然所得的计税规定
要点 | 规则 |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 除另有规定外,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关于“次”的规定 | 以每次收入为一次 |
适用税率 | 20%的比例税率 |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
其他规定 | (1)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企业向个人支付的不竞争款项,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资产购买方企业在向资产出售方企业自然人股东支付不竞争款项时代扣代缴 (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4)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5)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6)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按照“偶然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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