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_CPA税法重难点问答
CPA税法税种繁多,需要记忆的税种要素就更多了,建议大家利用整理归纳的记忆方法来学习,避免知识点混淆。以下是2022年CPA税法重难点问答,想要在考前查缺补漏的小伙伴不要错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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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源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资源税计税依据:
(一)从价定率征收的计税依据
情形 | 计税依据的规定 |
一般销售 | 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和符合规定条件的运杂费用 |
纳税人申报的应税产品销售额明显偏低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有自用应税产品行为而无销售额的 |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定其应税产品销售额: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按后续加工非应税产品销售价格,减去后续加工环节的成本利润后确定 (4)按应税产品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资源税税率)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5)按其他合理方法确定 |
(二)从量定额征收的计税依据
课税数量确定的几种基本情况:
具体情况 | 课税数量的确定 |
各种应税产品,凡直接对外销售的 | 以实际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
各种应税产品,凡自产自用的(包括用于非生产项目和生产非应税产品) | 自用于应当缴纳资源税情形的应税产品数量 |
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定率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定额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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