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与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一致吗?
精选回答
增值税与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不一致。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行为)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
资源税计税依据:
从价计征——销售额
举例:原油、天然气、煤、宝玉石类非金属矿产、二氧化碳气。
从量计征——销售数量
举例:税目税率表无直接规定,只有选择性规定。
选择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具体计征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举例:地热、石灰岩、其他粘土、砂石、矿泉水、天然卤水。
增值税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
(1)范围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应税行为)在流转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按照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的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其中,“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建筑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2)纳税人
根据经营规模大小及会计核算水平的健全程度,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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