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进项税和销项税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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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进项税和销项税会计分录:
1.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对外销售: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等
贷:库存商品
3.交纳增值税
(1)交纳当月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2)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4.月末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
月度终了,企业应将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从“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1)对于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对于当月多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行为)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按照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的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其中,“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建筑服务、电信服务、邮政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服务、现代服务。
增值税是在价格以外收取的,所以称为“价外税”,价外税的特点是缴纳多少并不会影响当期损益。
根据经营规模大小及会计核算水平的健全程度,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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