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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的税率和计税依据_2023年注会税法重要考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李雪婷2023-07-10 15:48:49
报考科目数量

3科

学习时长

日均>3h

202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是8月25日-27日,备考时间紧迫,学习需要加快进度,东奥为大家整理了2023年注会税法重要考点讲解,正在备考注会税法的小伙伴们快来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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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的税率和计税依据_2023年注会税法重要考点

【知识点】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的税率和计税依据

【所属章节】

第六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

第一节: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的税率和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城建税计税依据=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依法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1)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纳税人依照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应当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增值税免抵税额-直接减免的增值税税额-留抵退税额

(2)依法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纳税人依照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应当缴纳的消费税税额-直接减免的消费税税额

(3)纳税人自收到留抵退税额之日起,应当在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从城建税计税依据中扣除。留抵退税额仅允许在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确定的城建税计税依据中扣除。当期未扣除完的余额,在以后纳税申报期按规定继续扣除。

归纳:

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包含因素和不包含因素:

城建税计税依据的包含因素

城建税计税依据的不包含因素

1.纳税人向税务机关依法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注意除外情形)

2.纳税人被税务机关查补的“两税”税额(注意除外情形)

3.增值税免抵税额

1.纳税人进口环节被海关代征的“两税”税额

2.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3.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

4.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

5.除“两税”以外的其他税

6.非税款项(纳税人违反“两税”有关规定而被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等)

● ● ● ● ●

本文知识点内容根据东奥名师刘颖老师《轻一高效基础班》讲义整理,刘颖老师主编的《轻松过关®一》与课程内容同步,以下为《轻一》试读内容,点击图片试读更多!

税法轻一试读

2023年注会考试时间在8月,以上2023年注会税法重要考点讲解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学习,备考时间所剩不多,请各位考生打起精神,加紧练习,争取顺利过关,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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