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与计税依据_2023年注会税法重要考点
注会《税法》科目的考试重点章节较为突出,但因考题会涉及跨章节综合考核,因此对于非重点章节的税种,部分内容也应关注考种之间的关联,进行着重把握。下面就根据东奥刘颖老师《轻一高效基础班》讲义,为考生整理提炼出车辆购置税法的相关知识,帮助考生标注重点,学精学透。
【知识点】车辆购置税法
【所属章节】
第十一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
第一节:车辆购置税法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与计税依据
(一)税率
我国车辆购置税实行统一比例税率(指一个税种只设计一个比例税率),税率为10%。
(二)计税依据
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价外征收的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税车辆的价格即计税价格就成为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但是由于应税车辆的来源不同,计税依据的也不同。
1.计税依据的基本规定
(1)购买自用应税车辆
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以发票电子信息中的不含增值税价格作为计税价格。纳税人依据相关规定提供其他有效价格凭证的情形除外。
应税车辆存在多条发票电子信息或者没有发票电子信息的,纳税人按照购置应税车辆实际支付给销售方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申报纳税。
如果题目给出的是含增值税价格,则:
计税价格=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含增值税价款÷(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2)进口自用应税车辆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还要注意,如果进口车辆是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卡车、货车等,则组成计税价格公式简化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提示
进口自用车辆的车购税不属于进口环节税收,不由海关管理,而是向税务机关缴纳。
(3)自产自用应税车辆
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车辆配置序列号相同的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没有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
上述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4)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
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①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②无法提供相关凭证的,参照同类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确定其计税价格。
③原车辆所有人为车辆生产或者销售企业,未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按照车辆生产或者销售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无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车购税计税依据记忆口诀
购买自用发票价;进口自用要组价;
自产自用同类价,没有同类就组价;
其他自用凭证价,无凭无据市均价。
2. 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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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知识点内容根据东奥名师刘颖老师《轻一高效基础班》讲义整理,刘颖老师主编的《轻松过关®一》与课程内容同步,以下为《轻一》试读内容,点击图片试读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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