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的加计抵减_CPA税法答疑
2023年注会考试临近,考生需提前做好应考准备!有些考生咨询进入考场是否可以携带计算器,根据官方规定,考生可以携带不具备文字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下文为注会税法重难点问题解答,还有更多重难点问答内容,千万不要错过哦!
进项税额的加计抵减
【提示】不是从销项税额中抵减,而是从应纳税额中抵减。
要点 | 具体规定 |
时间 |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
行业 | (1)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 (2)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
计算公式及规则 | (1)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规定比例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2)纳税人应按照现行规定计算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以下称“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后,区分以下情形加计抵减: ①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 ②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③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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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注会考试时间是8月25日-27日,考生须携带与报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军官证、护照等!希望考生都能顺利通过注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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