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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的所得辨析_CPA税法答疑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刘佳慧2023-08-16 13:56:08
报考科目数量

3科

学习时长

日均>3h

2023年注会试临近,税法知识点的学习不仅要靠记忆背诵更要靠理解掌握,个人所得税是税法科目的考核重点,想要学会个人所得税,懂得个人所得税的所得辨析是非常重要的!下文为大家分类整理了各种情形下的所得和对应税目,有需要的考生请继续阅读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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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的所得辨析_CPA税法答疑

个人所得税的所得辨析

各种情形下的所得

税目

营销业绩奖励

奖励雇员

工资、薪金

奖励非雇员

劳务报酬

分红

劳动分红

工资、薪金

股份分红

利息、股息、红利

董事费

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监事

工资、薪金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

劳务报酬

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收入

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的

工资、薪金

出租车属于个人所有,但挂靠出租汽车经营单位或企事业单位,驾驶员向挂靠单位缴纳管理费的

经营所得

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将出租车的所有权转移给驾驶员的

在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

任职、受雇于

报纸、杂志等单位

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发表作品

工资、薪金

其他人员发表作品

稿酬所得

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的作品出版

承包(租)经营

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

工资、薪金

对企业经营成果拥有所有权,只向发包方、出租方缴纳一定费用

经营所得

以企业资金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财产性支出、借款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用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支付或购买

经营所得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用企业资金为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支付或购买

利息、股息、红利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

企业用企业资金为本企业除投资者以外的雇员支付或购买

工资、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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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引用

2023年注会考试时间是8月25日-27日,永远不要被阴云吓倒,只要我们相信自己,只要我们敢于接受挑战,我们的心就会得到冶炼,我们的前路就不会永远黑暗。

以上内容由东奥教研团队整理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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