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项税额的计算_2024注会税法预习考点
注会《税法》涉及增值税就一定会涵盖销项税额的内容,毕竟一般纳税人的税额是需要销项税与进项税进行计算得到的。本文知识点:销项税额的计算,涉及特殊的销售方式需要特殊处理记忆。
销项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时,按照销售额与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为销项税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销项税额=销售额(不含税)×税率
(一)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1.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代收款项不包括在内:
(1)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①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②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①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②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③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4)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2.价款和税款合并收取的销售额的换算
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增值税税金不是销售额的组成部分,如果纳税人取得的是价税合计金额,还需换算成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公式如下:
销售额=含增值税销售额÷(1+税率)
(1)视为含税收入的主要情况:
①商业企业零售价为含税价。
②价外费用一般为含增值税收入。
③需要并入销售额一并纳税的包装物押金为含增值税收入。
(2)视为不含税收入的主要情况:
①题中明确说明是不含税的。
②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③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④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面的金额。
⑤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面的金额。
(二)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1.折扣销售(又称“商业折扣”)
折扣销售是指销售方在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时,因购买方购进数量较大等原因,而给予购买方价格优惠的销售方式。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采取折扣销售方式,如果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或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2.以旧换新
以旧换新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时,有偿收回旧货物的行为。
由于销售货物和收购货物是两个不同的行为,所以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但是,考虑到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的特殊情况,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3.以物易物
以物易物是一种特殊的购销活动,同时存在购进和销售两项行为,购销双方不以货币结算,而是以同等价款的应税销售行为相互结算,所以,以物易物的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应税销售行为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核算购进金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在以物易物活动中,双方应分别开具合法的票据。
4.还本销售
还本销售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货物后,到一定期限由销售方一次或分次退还给购货方全部或部分价款。这种方式实际上是一种筹资行为,是以货物换取资金的使用价值,到期还本不付息的方法。
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其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5.包装物押金
包装物是指纳税人包装本单位货物的各种物品。纳税人销售货物时另收取包装物押金,目的是促使购货方及早退回包装物以便周转使用。
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在将包装物押金并入销售额征税时,应先将包装物押金换算为不含税价。
所称逾期,是指按合同约定实际逾期或虽未实际逾期但收取时间超过1年。
但是,对销售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另外,包装物押金不同于包装物租金,纳税人在销售货物同时收取包装物租金的,在包装物租金收取时按“价外费用”处理,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6.贷款服务
以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7.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以提供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收取的手续费、佣金、酬金、管理费、服务费、经手费、开户费、过户费、结算费、转托管费等各类费用为销售额。
(三)按差额确定的销售额
1.金融商品转让销售额
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经纪代理服务的销售额
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其他应税服务差额计税的规定
纳税人及业务状况 | 增值税计税规则 |
航空运输企业 | 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
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 | 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
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 | (1)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 |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
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 选择差额纳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
(四)视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销售额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或者发生应税销售行为而无销售额的,在计算增值税时,销售额要按照如下规定的顺序来确定,不能随意跨越次序:
(1)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销售行为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销售行为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或,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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