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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吨税_2024注会税法预习考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刘硕2023-10-26 14:51:05
报考科目数量

3科

学习时长

日均>3h

注会《税法》中的船舶吨税虽然不是大考点,确实年年都有考题的常考知识点。虽然计算相对简单,但却不可以战略性放弃,应该将此内容的分值应得尽得,所以同学们需要认真学习。

税法预习考点

船舶吨税

(一)征税范围与税率

项目

具体规定

征税范围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以下简称“应税船舶”),应当缴纳船舶吨税

税率

优惠税率

适用优惠税率的船舶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应税船舶

(2)船籍国(地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含有相互给予船舶税费最惠国待遇条款的条约或者协定的应税船舶

普通税率

除了适用优惠税率的船舶之外的其他应税船舶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船舶净吨位×定额税率(元/净吨)

(三)税收优惠

1.下列船舶免征吨税:

(1)应纳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船舶。

(2)自境外以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船舶所有权的初次进口到港的空载船舶。

(3)吨税执照期满后24小时内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4)非机动船舶(不包括非机动驳船)。

(5)捕捞、养殖渔船。

(6)避难、防疫隔离、修理、改造、终止运营或者拆解,并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7)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或者征用的船舶。

(8)警用船舶。

(9)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船舶。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船舶。

前款第(10)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相同净吨位船舶税率的50%计征税款。

(四)征收管理

项目

具体规定

征收机关

吨税由海关负责征收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为应税船舶进入港口的当日

纳税期限

应税船舶负责人应当自海关填发吨税缴款凭证之日起15日内缴清税款。未按期缴清税款的,自滞纳税款之日起至缴清税款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税款滞纳金

本文注册会计考试知识点内容由东奥教务团队整理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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