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转出的金额是怎么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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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人发生特定行为,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之前已经抵扣了,那么应该按照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进项税额转出有四种常见的转出方法,即直接计算转出法、还原计算转出法、比例计算转出法和净值折算转出法。
1.直接计算转出法
适用于已抵扣过进项税额的货物(固定资产除外)、劳务、服务的非正常损失、改变用途等。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账面成本×适用税率
2.还原计算转出法
适用于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农产品的非正常损失、改变用途等。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是免征增值税的,所以买价中是不含增值税的,但是对于购货方来讲,如果不能够抵扣进项税额,就不算是真正的优惠政策,因此一般情况下,国家允许其将买价×扣除率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因此计入农产品的账面成本=买价×(1-扣除率),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时,首先要还原买价,买价=账面成本÷(1-扣除率)。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账面成本÷(1-扣除率)×扣除率
3.比例计算转出法
适用于半成品、产成品的非正常损失。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账面成本×适用税率×对应比例
4.净值折算转出法
适用于已抵扣过进项税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改变用途、发生非正常损失等。
已抵扣过进项税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改变用途、发生非正常损失等,在改变用途或发生损失的当月作进项税额转出。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
不动产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公式还可表述成: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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