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教育附加税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精选回答
地方教育附加税可以免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十六条之一,个人在参加工作或者接受教育期间,其收入所得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均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除此之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十六之二条,在研究生阶段,校内专门津贴的收入也可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地方教育附加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增加地方教育的资金投入,促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事业发展,开征的一项地方政府性基金。
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比率为2%。
地方教育附加减免政策
地方教育附加原则上不单独规定减免政策。但是,针对一些特殊情况,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作出了一些特别减免规定:
1.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地方教育附加减免。
2.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地方教育附加减免。
3.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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