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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收入划分_24年注会税法划重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刘佳慧2024-03-26 16:13:54
报考科目数量

3科

学习时长

日均>3h

即将完成注会《税法》科目第一章税法总论的学习,完成章节备考后,考生应使用章节习题测试自己对本章节的掌握程度,公式巩固印象、加深理解!以下为第一章知识点税收收入划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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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收入划分_24年注会税法划重点

【所属章节】

第一章:税法总论

第五节:税收执法

【知 识 点】

税收收入划分

我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将税收收入划分为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考生应把握税收收入划分的基本规定。

1.税收收入划分

收入划分

税种

中央固定收入

消费税(含税务机关征收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全部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船舶吨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铁路建设基金营改增

地方固定收入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契税;烟叶税;环境保护税

中央、地方共享收入

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资源税

2.中央、地方共享收入的方式和比例

税种

中央收入

地方收入

增值税

海关代征的部分;铁路建设基金营改增的部分;其余部分的50%

税务机关征收部分扣除营改增固定给中央项目之后的50%

企业

所得税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海洋石油企业、各银行总行的企业所得税;除上述之外企业所得税的60%

除已列举归属中央之外的企业所得税的40%

个人

所得税

60%

40%

城市维护建设税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

其他城建税

印花税

证券交易印花税

其他印花税

资源税

海洋石油企业资源税

其他资源税

上文注会考试知识点内容根据刘颖老师《轻一基础精讲班》讲义整理,刘颖老师主讲的C双名师轻松过关®班课程正在更新点击了解课程详情>>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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