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收入的确认_24年注会税法划重点
注会税法备考正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是历年CPA税法考试的重点税种之所在,自身政策难度较大。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与调整过程中涉及若干其他税种的扣除。以下为企业所得税的知识点一般收入的确认,一起来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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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章节】
第四章: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节:应纳税所得额
【知 识 点】
一般收入的确认
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1.销售货物收入确认的一般规定
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①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与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提示:
所得税确认收入的四个基本条件和会计准则确认收入的条件存在差异,缺少会计准则中关于“商业实质”和“对价很可能收回”等条件。
2.提供劳务收入确认的一般规定
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③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企业提供劳务完工进度的确定,可选用下列方法:
①已完工作的测量;
②已提供劳务占劳务总量的比例;
③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
企业应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劳务收入总额,根据纳税期末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纳税年度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纳税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为当期劳务成本。
当期劳务收入=进度截至当期期末的总收入-前期已确认收入
配比当期劳务成本:
当期劳务成本=进度截至当期期末的总成本-前期已确认成本
3.税法规定的各类收入的确认时间(非常容易命制选择题)
(1)销售货物收入(教材P176)
①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②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③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④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教材P177-P178)
①安装费。应根据安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安装工作是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
②宣传媒介的收费。应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广告的制作费,应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③软件费。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应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④服务费。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⑤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收费涉及几项活动的,预收的款项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分别确认收入。
⑥会员费
会籍会员费+所有其他商品或服务另行收费方式——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收入
会籍会员费+免费或低价销售商品或服务方式——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⑦特许权费。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
⑧劳务费。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P171)
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P171)
①除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另有规定见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CFC。
②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5)利息收入(P172)
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6)租金收入(P172)
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P172)
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8)接受捐赠收入(P173)
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9)其他收入(P173)
其他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不是等同概念。
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提示:
企业发生债务重组,应在债务重组合同或协议生效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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