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收入额、应纳税所得额与年税额计算_24年注会税法划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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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章节】
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与税额计算中特殊问题的处理
【知 识 点】
收入、收入额、应纳税所得额与年税额计算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年收入额减除费用60000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在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上计算税额。
思路:
收入→收入额→应纳税所得额
第一步:确定收入额
1.工资薪金收入全额计入收入额。
2.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80%作为收入额。[收入×(1-20%)]
3.稿酬收入的56%作为收入额。[收入×(1-20%)×70%]
第二步:汇总综合所得的收入额,进行规定扣除后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
按照规定标准确定居民个人四项所得的收入额,再以每年收入额减除费用60000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1.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年。
2.专项扣除: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3.专项附加扣除:包括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4.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
基本规定一览表:
综合所得包含项目 | 应纳税所得额 | 计税公式 | |
计入综合所得 的收入额 | 扣除项目 | ||
工资、薪金所得 | 实际取得收入全额 | (1)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 (2)专项扣除 (3)专项附加扣除 (4)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全年应纳税额=∑(每一级数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级数的适用税率)=(全年收入额-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劳务报酬所得 | 实际取得收入的80% | ||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
稿酬所得 | 实际取得收入的56%(8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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