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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税的税收优惠_24年注册会计师税法划重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刘佳慧2024-07-25 15:04:07
报考科目数量

3科

学习时长

日均>3h

注册会计师税法科目的第七章为关税法和船舶吨税法,下文为船舶吨税相关知识点吨税的税收优惠!由于关税和船舶吨税不适用于《征管法》,与国内其他税种不同,所以在复习时应细致掌握。舶吨税有些政策像关税,有些政策像车船税,要注意对比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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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税的税收优惠_24年注册会计师税法划重点

注册会计师考试中,税法》教材共包含18个实体税种,但在考试中100分的总分值并不会均摊在每个税种上,而是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也能做到重点突出。所以考生在备考时应该针对重要知识点进行重点复习,东奥根据税法轻一老师的授课讲义整理税法各章考点,让考生的备考可以有的放矢,点击领取税法重要知识点汇总>>小火苗

【所属章节】

第七章:关税法和船舶吨税法

第六节:船舶吨税法

【知 识 点】

吨税的税收优惠

(一)直接优惠

下列船舶免征吨税:

1.应纳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船舶;

2.自境外以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船舶所有权的初次进口到港的空载船舶;

3.吨税执照期满后24小时内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4.非机动船舶(不包括非机动驳船);

5.捕捞、养殖渔船;

6.避难、防疫隔离、修理、改造、终止运营或者拆解,并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7.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或者征用的船舶;

8.警用船舶;

9.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船舶;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船舶。

符合上述第5~9项的优惠规定的船舶,应当提供海事部门、渔业船舶管理部门等部门、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或者使用关系证明文件,申明免税的依据和理由。

(二)延期优惠

在吨税执照期限内,应税船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按照实际发生的天数批注延长吨税执照期限:

1.避难、防疫隔离、修理、改造,并不上下客货。

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征用。

符合延期优惠规定的船舶,应当提供海事部门、渔业船舶管理部门等部门、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或者使用关系证明文件,申明延长吨税执照期限的依据和理由。

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为8月23日-25日,备考的时间总是转瞬即逝,请各位考生珍惜时间积极备考!以上内容整理自刘颖老师《轻一基础精讲班》讲义整理,点击下图了解课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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