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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的税收优惠_24年注册会计师税法划重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刘佳慧2024-07-25 16:06:05
报考科目数量

3科

学习时长

日均>3h

注册会计师税法科目的第八章为资源税法和环境保护税法,下文为资源税法相关知识点资源税的税收优惠。在2024年新版教材中,资源税法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考生可以结合历年试题中的命题规律,有针对性的完成这部分知识点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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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的税收优惠_24年注册会计师税法划重点

注册会计师考试中,税法》教材共包含18个实体税种,但在考试中100分的总分值并不会均摊在每个税种上,而是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也能做到重点突出。所以考生在备考时应该针对重要知识点进行重点复习,东奥根据税法轻一老师的授课讲义整理税法各章考点,让考生的备考可以有的放矢,点击领取税法重要知识点汇总>>小火苗

【所属章节】

第八章:资源税法和环境保护税法

第一节:资源税法

【知 识 点】

资源税的税收优惠

(一)法定减免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资源税

(1)开采原油以及在油田范围内运输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

(2)煤炭开采企业因安全生产需要抽采的煤成(层)气。

2.减征资源税

资源类别

减税政策

原油、天然气

(1)从低丰度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20%资源税

(2)高含硫天然气、三次采油和从深水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30%资源税

(3)稠油、高凝油减征40%资源税

矿产品

从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减征30%资源税

(二)授权国务院规定的政策减免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国务院对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环境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

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

2.纳税人开采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尾矿。

前款规定的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四)其他减税、免税政策(2~4调整)

1.对青藏铁路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运营期间自采自用的砂、石等材料免征资源税。

2.自2018年4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页岩气资源税(按6%的规定税率)减征30%。

3.自2014年12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

4.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

(五)资源税减免税的享受

纳税人享受资源税优惠政策,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对资源税优惠事项留存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同一应税产品,其中既有享受减免税政策的,又有不享受减免税政策的,按照免税、减税项目的产量占比等方法分别核算确定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同一应税产品同时符合两项或者两项以上减征资源税优惠政策的,除另有规定外,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执行。

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为8月23日-25日,备考的时间总是转瞬即逝,请各位考生珍惜时间积极备考!以上内容整理自刘颖老师《轻一基础精讲班》讲义整理,点击下图了解课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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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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