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义务人_2025注会《税法》考点抢先学
不同考试教材对于税法(种)构成要素的表述是有差异的(按照“考哪门课、看哪本书”的原则掌握)。注册会计师《税法》教材收录了11个要素,分别是: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课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
纳税义务人
又称“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解决的是国家对谁征税的问题。
纳税人有两种基本形式:自然人和法人。
自然人可划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法人可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还可按企业的不同所有制性质来进行分类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我国的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与纳税人紧密联系的两个概念是代扣代缴义务人和代收代缴义务人。两者概念不同,应用的税种不同,但有共同的简称——扣缴义务人。
知识点来源:第一章 税法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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