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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税对象_2025注会《税法》考点抢先学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刘硕2024-09-02 17:37:58
报考科目数量

3科

学习时长

日均>3h

注册会计师《税法》围绕“税”字展开,于是延伸出了众多带有“税”字的概念。没有财税工作经验的考生,初接触这些概念时容易将几个含义不同但字面相近的知识记错。这就是提前预习的意义,早发现,早改正就能够加深记忆,为后续的知识灌输预留出更充分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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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征税对象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提示

与征税对象相关的两个重要概念:税目与税基。

(1)在CPA教材中,税目也是税法要素之一。税目是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税目体现征税的广度。

【举例】消费税“木制一次性筷子”税目

(2)税基又叫计税依据,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它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量的规定。(计税依据只是与征税对象密切相关的概念,不属于税法要素)

知识点来源第一章 税法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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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注册会计考试知识点内容由东奥教务团队整理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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