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税对象_2025注会《税法》考点抢先学
注册会计师《税法》围绕“税”字展开,于是延伸出了众多带有“税”字的概念。没有财税工作经验的考生,初接触这些概念时容易将几个含义不同但字面相近的知识记错。这就是提前预习的意义,早发现,早改正就能够加深记忆,为后续的知识灌输预留出更充分的时间。
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征税对象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提示
与征税对象相关的两个重要概念:税目与税基。
(1)在CPA教材中,税目也是税法要素之一。税目是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税目体现征税的广度。
【举例】消费税“木制一次性筷子”税目
(2)税基又叫计税依据,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它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量的规定。(计税依据只是与征税对象密切相关的概念,不属于税法要素)
知识点来源:第一章 税法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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