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注册会计师>税法>高频考点>正文

国际重复征税与国际税收协定_2025注会《税法》考点抢先学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刘硕2024-09-03 15:43:53
报考科目数量

3科

学习时长

日均>3h

初学注册会计师《税法》的的考生需要明确: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各自基于其课税主权,在对跨国纳税人进行分别课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小图模板

国际重复征税与国际税收协定

(一)税收管辖权

国际税收分配关系中的一系列矛盾的产生都与税收管辖权有关。税收管辖权属于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是一个主权国家在征税方面的主权范围。税收管辖权划分原则有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两种。

001

(二)国际重复征税

1.国际重复征税的概念和类型

国际重复征税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国际重复征税强调被重复征税的纳税主体与征税对象都具有同一性,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跨国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所进行的重复征税。广义的国际重复征税则在狭义基础上还包括纳税主体与征税对象具有非同一性时所发生的国际重复征税,涉及不同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以及因对同一笔所得或收入的确定标准和计算方法的不同所引起的国际重复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一般包括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国际税收中所指的国际重复征税一般属于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类型

产生原因

征税主体

纳税人

税源

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

不同征税原则

不同

相同

相同

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

股份公司经济组织形式

不同

不同

相同

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

复合税制度

不同

相同

相同

2.产生国际重复征税的前提条件和根本原因

(1)前提条件:纳税人所得或收益的国际化和各国所得税制的普遍化。

(2)根本原因:各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的重叠。

(3)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形式:

①居民(公民)管辖权同地域管辖权的重叠。

②居民(公民)管辖权与居民(公民)管辖权的重叠。

③地域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的重叠。

提示

从现实情况来看,作为国际重复征税的根本原因,各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的重叠的各种情况中,最主要的是有关国家对同一跨国纳税人的同一项所得同时行使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造成税收管辖权的重叠。

(三)国际税收协定

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为了协调相互间在处理跨国纳税人征税事务和其他有关方面的税收关系,本着对等原则,经由政府谈判所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或条约,也称为国际税收条约。

国际税收协定属于国际税法,是以国内税法为基础的。在国际税收协定与其他国内税法的地位关系上,有两种模式:

模式一是国际法优于国内法;

模式二是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效力等同,在出现冲突时按照“新法优于旧法”和“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等处理法律冲突的一般性原则来协调。

国际双重征税的免除是签订国际税收协定的重要内容,也是国际税收协定的首要任务。

缔约国各方对避免或免除国际双重征税所采取的方法和条件,以及是否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给予饶让抵免,都必须在协定中明确,而不论缔约国各方在其国内税法中有无上述规定。

一般常用的避免或免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有免税法、低税法、抵免法等,缔约国具体使用哪种方法要在税收协定中明确,并保持双方协调一致。

知识点来源第一章 税法总论

25年新课方案

本文注册会计考试知识点内容由东奥教务团队整理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1
打印
2025年注会1v1私人定制计划
盲盒免单
资料下载
查看资料
免费领取

学习方法指导

名师核心课程

零基础指引班

高质量章节测试

阶段学习计划

考试指南

学霸通关法

辅导课程
2024年注册会计师VP签约特训班
辅导图书
2025年注册会计师图书
2025年注册会计师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