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出口退税率和退(免)税的计税依据_25注会《税法》考点抢先学
注册会计师《税法》前文有提及,征税主体出了税务局还有海关,因此增值税会涉及到进出口的业务。因此,本节关于增值税出口退税率和退(免)税的计税依据,就非常重要,建议同学们认真学习。
增值税出口退税率和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一)增值税出口退税率
增值税出口退税在具体计算时分不同情况采用规定的退税率、适用税率、征收率。
1.一般规定——规定的退税率或适用税率
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而明确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以下称“退税率”)外,出口货物、服务和无形资产的退税率为其适用税率。目前我国增值税出口退税率分为五档,即13%、10%、9%、6%和零税率。
2.特殊规定
(1)外贸企业购进按简易办法征税的出口货物、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出口货物,其退税率分别为简易办法实际执行的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
上述出口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退税率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率和出口货物退税率孰低的原则确定。
(2)出口企业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其加工修理修配费用的退税率,为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3)中标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向海关报关进入特殊区域销售给特殊区域内生产企业生产耗用的列名原材料、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其退税率为适用税率。如果国家调整列名原材料的退税率,列名原材料应当自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退税率执行。
3.适用不同退税率的货物、劳务及跨境应税行为,应分开报关、核算并申报退(免)税,未分开报关、核算或划分不清的,从低适用退税率。
提示
近些年,随着国际贸易状况和人民币汇率的变化,我国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率大多与征税率一致了,少数项目存在退税率低于征税率的情况,这些特殊情况是增值税出口退税计算的难点。
为什么退税率可能低于适用税率?举例(2020年以前的例子)分析:
(二)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1.票据依据
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劳务的出口发票(外销发票)、其他普通发票或购进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确定。
跨境应税行为的退(免)税计税依据按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执行。
2.金额依据
(1)生产企业
①出口货物(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劳务——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FOB),实际离岸价应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但如果出口发票不能反映实际离岸价,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予以核定。
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扣除出口货物所耗用的海关保税进口料件的金额后确定。
③国内购进无进项税额且不计提进项税额的免税原材料加工后出口的货物——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扣除出口货物所含的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的金额后确定。
(2)外贸企业
①出口货物(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除外)——为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②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为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
提示
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对于生产企业而言,一般是扣减所含保税和免税金额之后的离岸价;对于外贸企业而言,一般是购进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3)其他情况
出口行为 | 出口企业 | 退(免)税计税依据 |
出口进项税额未计算抵扣的已使用过的设备 | 出口企业 | 退(免)税计税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已使用过的设备固定资产净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原值 已使用过的设备固定资产净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原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已提累计折旧 |
销售的货物 | 免税品经营企业 | 为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
中标机电产品 | 生产企业 | 为销售机电产品的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 |
外贸企业 | 为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
知识点来源:第二章 增值税法
以上内容选自刘颖老师24年《税法》基础阶段课程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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