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税率_2025注会《税法》考点抢先学
注册会计师《税法》中“消费税税率”是有着很细致的分类的。即便是同一种品类的物品,因其规格、价格、形态的不同可能涉及的税率都不尽相同。因此此节需要同学们细心备考。
消费税税率
(一)消费税税率的基本形式
税率形式 | 适用应税项目 |
定额税率 | 啤酒、黄酒、成品油 |
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复合计税 | 白酒、卷烟 |
比例税率 | 除啤酒、黄酒、成品油、卷烟、白酒以外的其他各项应税消费品 |
(二)按照最高税率征税的特殊情况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按最高税率征税。
纳税人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按其中最高税率征消费税。
(三)烟的适用税率
提示
卷烟消费税适用复合计税的方式;雪茄烟、烟丝、电子烟的消费税仅采用从价计税的方式。
烟的税目细分为卷烟、雪茄烟、烟丝、电子烟四个子目,不同子目的税率规定存在差异:
税目及纳税环节 | 税率 | ||
卷烟 | 生产、进口、委托加工环节 | 甲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标准条以上(含70元) | 56%加0.003元/支 |
乙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标准条以下 | 36%加0.003元/支 | ||
批发环节 | 11%加0.005元/支 | ||
电子烟 | 生产(含代加工)、进口环节 | 36% | |
批发环节 | 11% | ||
雪茄烟 | 生产、进口、委托加工环节 | 36% | |
烟丝 | 生产、进口、委托加工环节 | 30% |
提示
注意以下3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卷烟在生产、进口、委托加工环节存在甲类和乙类的税率差异;但在批发环节计征卷烟消费税时不区分甲类和乙类。考生要注意卷烟定额税率的换算和运用:
环节 | 卷烟类型 | 比例税率 | 定额税率 | ||
每支 | 每标准条(200支) | 每标准箱 (5万支) | |||
生产、进口、委托加工 | 甲类卷烟 | 56% | 0.003元 | 0.6元 | 150元 |
乙类卷烟 | 36% | ||||
批发 | 卷烟 | 11% | 0.005元 | 1元 | 250元 |
第二,电子烟、雪茄烟和烟丝只规定了比例税率,不涉及定额税率。
第三,卷烟、电子烟在批发环节缴纳消费税,雪茄烟、烟丝以及其他应税消费品在批发环节只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
(四)酒的适用税率
提示1
注意以下2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白酒同时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白酒的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主要把握千克(公斤)、吨与斤等不同计量标准的换算:
计量单位 | 500克或500毫升或1斤 | 1千克(1000克) | 1吨(1000千克) |
单位税额 | 0.5元 | 1元 | 1000元 |
第二,啤酒分为甲类和乙类 ,分别适用250元/吨和220元/吨的税率。甲类与乙类的分类标准:
啤酒的分类 | 分类标准 | 适用定额税率 |
甲类 | 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和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 | 250元/吨 |
乙类 | 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和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 | 220元/吨 |
提示2
用于计算划分啤酒类别的包装物押金不包括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的押金。
提示3
按照财税〔2001〕84号文的规定,娱乐业、饮食业自制啤酒,按250元/吨的单位税额征收消费税。
(五)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的适用税率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适用税率及纳税环节的规定见下表:
分类及规定 | 税率 | 纳税环节 |
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 | 5% | 零售环节 |
除金、银和金基、银基、钻石、铂金以外的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 | 10% | 生产、进口、委托加工环节 |
提示
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都不属于金银首饰,应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适用10%的消费税税率。
(六)小汽车的适用税率
2016年12月1日起,“小汽车”税目下增设“超豪华小汽车”子税目。征收范围为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下同)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
小汽车 | 出厂环节税率 | 零售环节税率 | |
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的小汽车 | 乘用车 | 1%~40% | 不缴纳消费税 |
中轻型商用客车 | 5% | ||
超豪华小汽车(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 | 乘用车 | 1%~40% | 10% |
中轻型商用客车 | 5% |
知识点来源:第三章 消费税法
以上内容选自刘颖老师24年《税法》基础阶段课程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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