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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_2025注会《税法》考点抢先学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刘硕2024-09-18 17:53:39
报考科目数量

3科

学习时长

日均>3h

注册会计师《税法》中“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需要关联一处知识:除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消费税的特有规定之外,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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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情形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销售的应税消费品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

方式的

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

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

收款方式销售的

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

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

移送使用的当天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

报关进口的当天

知识点来源第三章  消费税法

25年新课方案

以上内容选自刘颖老师24年《税法》基础阶段课程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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