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总额_2025注会《税法》考点抢先学
注册会计师《税法》中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总额”需要理解: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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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额
具体计算方式分为两种
直接计算法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间接计算法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提示
现实及考试命题一般使用间接计算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具体有: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货币形式的收入: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非货币形式的收入: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公允价值即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
解释
债券投资,如果准备持有至到期,那么到期还本付息金额是确定的,所以属于货币形式;如果不准备持有至到期,转让对价取决于转让时的公允价值,金额是不确定的,所以属于非货币形式 。
区分货币形式与非货币形式主要看金额是否是确定的。
知识点来源:第四章 企业所得税法
以上内容选自刘颖老师24年《税法》基础阶段课程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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